宁波人流网手机端

访问宁波人流网电脑版
057487497899(点击免费通话)
您的位置:宁波人流网 >> 引产 >>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

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

来源:宁波人流网   日期:2010-09-05

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?怀孕超过三个月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,称之为引产,一般分为中期妊娠引产和晚期妊娠引产,怀孕中期引产是因为优生或计划生育的需要而终止妊娠的方式。

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呢?

1、宫内死胎

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

2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
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3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
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
4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

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
5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

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
6、羊水过多的孕妇
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
以上内容是“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”的相关解答,如果你有其他疑问,您可以点击网络右侧的主任在线,或者联系网络妇科主任QQ:604511459QQ:527777181凡是通过网络预约即可享受免挂号,免排队优先就诊等各项网络优惠。

上一篇:怀孕几个月需要做引产手术
下一篇:怀孕五个月可以引产吗

快速预约挂号

(本网站已加密,绝对保证您的隐私安全)

名字错误 手机号码错误 手机号码错误 请输入备注信息

回到网站顶部